回族为什么不吃猪肉

时间:2024-02-13 07:44:09编辑:米尔

回族为什么不吃猪肉 回民不吃猪肉的真实原因

回族不吃猪肉原因

公元13世纪,蒙古军队西征,西域人大批迁入中国,吸收汉、蒙古、维吾尔等民族成分,逐渐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民族——回族。” 因此回族人口主要来源于迁入中原的中亚穆斯林群体,因此其不吃猪肉的习俗也很大程度上继承自穆斯林的传统。

其具体原因如下:

1、因为猪在摩西律法里属于不洁净动物,穆斯林和犹太人不吃猪肉都是来源于摩西律法。

2、洁净的牲畜具有分蹄和倒嚼两个特性,猪分蹄但不倒嚼,兔子倒嚼不分蹄因此在律法里也属于不洁净动物。

3、因此不是单一的按照动物食性和分类定的水里的动物有鳞有翅的都可以吃,雀鸟中不可吃的在摩西律法里是详细写的。

4、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都使用摩西律法,但基督教圣经记载上帝籍着耶稣洁净了不洁之物,同时也预表上帝接纳“外邦人”。

5、但是犹太教和伊斯兰教不承认耶稣是基督,因此还保留献祭、割礼、分别洁净食物等传统。

6、但新约也不反对这些传统,科学上也认为摩西律法中很多传统对人有益,如禁止直系亲属结婚等,这些比科学证明要早记载3000多年。

回民饮食有哪些注意事项?

回民

可食的禽、畜,大多请阿匐“下刀”。可食用之动物,刘智根据伊斯兰教经典,在《天方典礼》“饮食篇”中作了详细的阐述。“凡禽之食谷者,兽之食刍者,性皆良,可食”。于是家养的“六畜”之中,唯牛、羊、驼具备可食条件,所以其肉可食;野生之鹿、糜、漳、庸、兔, “刍食而益人,亦可食”;禽类中食谷的鸡、鸭、鹅、鸽、雁、鸠、鹤钨,啄木鸟、或食谷,或食水虫,其性皆良,其食皆可食;鱼类中凡有鱼首、鱼尾、脊有刺、腹下有翅者,身上长鳞者,皆可食,否则不可食。

按伊斯兰教礼仪,宰鸡、鸭、鹅、牛、羊、驼一类可食的动物时,必须念“台斯米”,即诵读“奉其主之命”才合教法。只要是穆斯林,都可以自己动手宰。但一般穆斯林都很认真,要请阿匐或宗教职业者动手,在措词上,忌讳用“杀”字,也不大喜欢用“宰”字,通常称为“下刀”,在念“台斯米”时面向西方,对准规定的部位,将被宰之物下刀,割断喉部的嗓管、血管、气管,待血流尽为止。

因此,每逢宗教节日,阿匐们为“下刀”而忙得不可开交,应接不暇。所有的清真牛羊肉铺、鸡鸭店、食堂饭馆,都必须采配阿匐“下刀”的肉食品,并公开悬挂带有阿文、汉文字样的特殊标志或招牌,其中有些牌子上同时绘有“汤瓶”图案,穆斯林顾客才放心。清真罐头肉,也必须贴上有说明、标志的商标。

然而回族吃鱼是不用宰的,这其中有个传说:据说,从前有一家回民,只有母子二人。由于家境贫寒,母亲有了病,连一点肉都买不起。儿子急得没办法,便去冰冻的河里破冰打鱼。他为了使冰块里的鱼不致被打碎,便用自己的胸脯把冰暖化,取出了一条活鱼。

回到家里,母亲快要咽气了,可鱼还没有请阿匐宰。正在为难的时候,真主托话于他,说感于他对母亲的忠孝,可以不宰,立即给母亲熬鱼吃。那位母亲吃了鱼,病好转了。所以至今回民吃鱼是不用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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