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购销合同

时间:2024-05-06 22:36:11编辑:米尔

买方: 日 期: 卖方:

合同

编号:ahzb- y2006-01-

合同

内容

合同

总金额(元)

合同

附件 数量 招标代理 服务费(元) 备 注 总金额(大写) (币种:人民币)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药品购销

合同

,本

合同

在此声明如下:本

合同

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

合同

条款中定义相同。 下述文件是本

合同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

合同

一起

阅读

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药品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参见《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通用

合同

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 阜阳市医疗机构2006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

合同

附表。 本

合同

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形成相应药品中标候选品种目录时自动中止)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

合同

为准。 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

合同

时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本

合同

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份。 本

合同

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本

合同

加盖买卖双方及招标办和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

合同

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

合同

的解释权。 其他条款: 买方 (盖章) 卖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户: 帐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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